着作权标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27页(266字)

作品的所有印本上附有的某种表示该作品享有着作权保护的标记。

《世界着作权公约》规定,凡参加公约的成员国,必须在其出版物首次出版时注明着作权标记。该标记由3个部分组成:符号(将英文字母“C”放在圆圈内,字母“C”是英文“Copgright”一词的第一个字母)、着作权人姓名(商号)、作品首次出版日期。

该标记要印在作品明显易见的地方,图书一般印在书名页或扉页上。根据公约规定,成员国国民的任何作品以及在成员国首次发表的作品,作者只要在其作品上注明了这一标记,就可在其他成员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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