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放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54页(253字)

专利权人弃舍某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权的放弃是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之一,也是专利权人依法处分自己权利的表现。专利权的放弃有积极和消极两种:(1)积极的放弃。由专利权人以书面的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2)消极的放弃。

专利权人消极地不缴纳专利年费而放弃专利权。专利权的放弃,其法律后果是专利权人失去专利权,该发明创造成为社会财富,任何人无须经他人许可无偿地使用该技术。但共有专利权的放弃,须经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而且专利许可合同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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