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犯诉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57页(412字)

亦称“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权人在其专利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依法审理,法院依法对侵权案进行审理判决的活动。对于专利侵权案,多数国家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管辖法院审理,有的国家规定也可通过专利机构解决,而美国则规定只有法院才能受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国专利法规定允许专利权人选择请求专利管理机关或法院处理,对专利管理机关的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专利侵权诉讼应由侵权行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结果地,如果侵权行为地有几个的,专利权人可以择一所在地向法院起诉。

对专利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时效,美国、英国规定为6年,德国、日本、法国规定为3年,中国规定为2年。对于举证责任,中国规定专利侵权案件仍可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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