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10页(351字)

投标商投标时,应业主要求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业主的由银行出具的书面保证文件。

投标保函的目的是担保投标人履行投标义务和责任,包括:(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保函。(2)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一定时间内去业主所在国签订合同。(3)签约后一定时间内必须出具履约保函。合格的投标保函是业主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重要条件。

保函的保证金额通常为投标总价的1%一5%,其有效期一般与从投标到决标所需时间一致。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可将投标保函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函的部分保证金。

如果投标人中标后不与业主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没有提供新的保函即履行保函,业主将向银行请求取得保函中规定的保证金,如果投标人未中标,业主必须退还保函,解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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