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52页(202字)
依法设立的主要向旅游者提供食宿、休息和娱乐的企业组织。
大体可分4种类型:(1)与航空公司合营的旅馆。(2)旅馆连锁企业。
(3)在同一指挥系统下的旅馆。
(4)兼营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的旅馆。
旅游旅馆与旅游者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是:旅馆应按合同规定向旅游者提供客房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旅游者在住宿期间人身和行李物品的安全;旅游者则应照章付款,并遵守旅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