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86页(374字)

全称“统一非缔约承运人所办理国际航空运输的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

调整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1961年9月18日在墨西哥瓜达拉哈拉召开的国际航空私法会议上签订,1964年5月1日生效。

共18条。公约是统一非缔约承运人办理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以补充华沙公约的公约,对于实际办理国际运输的承运人,给予华沙公约缔约承运人以同样的权利和责任。

公约规定缔约承运人是指以负责人身份与旅客或托运人,或与旅客或托运人的代理人订立一项适用华沙公约的国际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缔约承运人以外,根据缔约的承运人授权办理上列缔约承运人订立的国际运输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运输的人。公约规定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应当受华沙公约的约束,缔约承运人适用于合同规定运输的全部,实际承运人只适用于其实际办理运输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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