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12页(325字)

促进海洋法实施的国际性组织。

1897年在布鲁塞尔成立。成员包括42个国家的海洋协会。

总部在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其宗旨和任务是:促进海洋法的实施,使国际海事安全发展;建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研究处理成员国间的争端问题;制定海洋法案。

组织机构有: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各国海洋协会组成,并选出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和财务主任;执行理事会和行政理事会,负责贯彻大会的决议。经费主要来源于各国海洋协会会费和其他捐助。

该组织制定有《关于统一海上救援规则的几个问题》、《关于统一限制船主职权的几项规则》、《关于统一船舶相撞责任的几项规定》、《关于限制海船主职责的规定》、《关于自动钻探装置的协定》等30多个海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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