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24页(333字)

承租人拥有租赁财产使用权与出租人收取租金的起止期限。

自租金开始计算日起计,租赁期满日为止,具体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拥有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收取租金的权利。

承租人则享有使用权,负有交纳租金的义务。租期长短主要取决于预期租赁财产的使用年限以及资金的周转状况与支付能力等多种因素。在中国,租期的长短应着重考虑项目的支付能力与项目的经济效益,参照项目金额的大小予以确定。目前,中国境内租赁公司经营的融资性租赁,租期一般为5年左右。

通常租期为2-6年,特殊的租赁和金额大的项目,则可以长一些。在国外,机械设备的租期一般为5年;飞机、船舶等大型项目为1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铁路机车可以长达20年。

上一篇:租赁手续费 下一篇: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