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58页(226字)

㈠亦称“特许权法”。

日本规定专利权的法律。规定专利权人有制造、经营使用、出售某一发明的排他性权利。特许包括发明、实用新型、新式样3种专利权。㈡资源国为吸收外资开发特定自然资源,特别授权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一种制度。自然资源是国家专属的权利,只有经资源国批准,给予特许权,才能合作开采。特许权的具体内容,一般通过资源国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关和企业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或经济特许协议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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