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2页(577字)

在信贷的基础上,买方从国外厂商进口机器、设备、技术以至某些原材料,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产品或劳务等偿还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主要形式有:(1)产品返销。亦称直接补偿。

设备进口方用引进的机器设备、技术所生产的产品返销给设备出口方,作为偿付机器设备和技术的价款。(2)回购或互购。

亦称间接补偿。设备进口方不是用进口的机器设备和技术直接生产的产品抵偿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而是用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商品去偿还。(3)混合补偿。亦称综合补偿。

设备进口方用进口的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偿还一部分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用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偿还另一部分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4)部分补偿。

设备进口方分别用部分产品和部分现汇偿还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5)超额补偿。

设备进口方除提供产品偿还全部价款和利息外,还多供应一部分产品给出口方,出口方则用现汇支付超额部分产品的货款。(6)劳务补偿。设备进口方用来料加工、装配所取得的工缴费来偿还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7)相连贸易。亦称多边补偿或转手补偿。设备进口方和出口方通过第三方接受和销售补偿产品。

(8)收益补偿。设备进口方使用引进的设备取得收益后,分期分批偿还设备的价款。

此方式主要用于所引进的设备不能生产出有形产品的情形。例如,引进设备建旅游饭店、游乐设施等。

上一篇:工缴费 下一篇:产品返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