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回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63页(243字)

简称“回购”或“互购”。

设备进口方用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产品偿还出口方设备或技术的价款的一种补偿贸易形式。具体作法是:(1)设备进口方与出口方签订一项设备买卖合同,规定进口方向出口方购买的设备。(2)出口方在信贷的基础上向进口方出口其设备、技术或其他物资。(3)设备出口方与进口方签订产品买卖合同,规定进口方向出口方出口的其他产品,作为抵付设备、技术或其他物资的价款。补偿产品可以一次出口,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期、分批出口,分期、分批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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