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24页(1275字)

持票人为获取资金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行为。

贴现的特征是:(1)贴现是一种资金融通行为。持票人请求贴现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资金,用于贴现的票据只是作为融资的手段。

对于银行来说,贴现则是一种放款形式。

(2)贴现是一种买卖行为。持票人把自己手中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付给其相应的票款,这实际上是一种持票人与银行之间的买卖行为。(3)贴现是一种折价的买卖行为。

持票人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如果银行同意为其贴现,不是按该票据的票面全额支付给持票人,而是要扣除一定的利息和手续费之后再付给持票人。(4)贴现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行为。

票据在办理贴现手续后,贴现申请人(持票人)仍然要对票据的真实性和付款负责的一种买卖行为。银行如到期不获付款时,作为该票据的新的持票人,有权向贴现申请人或其前手进行追索。持票人请求票据贴现,其前提条件必须是使用未到期的票据。银行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率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贴现申请人(持票人)。

贴现利息是银行办理贴现时从票据面额中扣除的自贴现日至到期日这段时间内的利息。贴现率则是贴现利息同票据票面金额的比率。它是由商业银行根据中央银行再贴现率、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所贴现票据的信用度确定的。贴现期限一般从办理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为止,它一般受票据的有效期限所制约。

贴现期限越长,银行收取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越高,反之则越少。不同种类的票据,银行办理贴现时的处理程序是不同的。中国专业银行目前办理贴现的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程序是:(1)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程序为:①发出承兑汇票。

承兑人依汇票的承兑要求,办理承兑手续后,向收款人(贴现申请人)发送承兑汇票。②申请贴现。

贴现申请人需要资金时,凭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经背书后,附购销合同,并填制贴现申请书,提交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③核准贴现。

贴现银行经审查核准后,办理贴现手续。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申请人的存款帐户。④委托收款。

委托承兑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

⑤到期付款。承兑人开户银行收到贴现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凭以从承兑人帐户中支付票款。

⑥划回票款。承兑人开户银行将从承兑人帐户中支付的票款,划回贴现银行,贴现银行收回贴现票款。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程序为:①发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付款人)与承兑银行依银行承兑汇票的要求办理承兑手续后,将银行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贴现申请人)。②申请贴现。其作法与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相同。

③核准贴现。其作法亦与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相同。④交存票款。承兑申请人必须在汇票到期的前一天,将承兑的款项足额交存承兑银行,以备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时支付票款。

⑤银行结算。贴现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以代承兑银行付款方式直接划收票款,结清本次贴现。

在国外,贴现申请人在办妥贴现手续后,即可从银行取保现金,但中国现行规定,贴现的票款必须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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