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度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47页(376字)
会计工作中为总结经济单位的经济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所规定的以年为单位的起讫期间。
通常与财政年度或预算年度相一致。在历年制下,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日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在非历年制下,则跨越日历年度而取12个月为会计年度,如日本、加拿大、英国等从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澳大利亚等国从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美国从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等。也可以营业年度为会计年度,即按经营周期划分会计年度。一般选择在存货最少,生产、销售结算等活动处于最低点的月份,以利财产盘点,结清帐务和总结经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以采用历年制即规定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与计划年度、财政年度或预算年度完全一致,以便于进行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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