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63页(282字)

一国根据所得来源地这一连结因素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该国的收入行使征税的权利。

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关键在于认定非居民纳税人的所得来源于征税国境内。但关于收入来源地的识别和判定,各国采用的标准或原则并不一致。

同时,收入来源地也因所得的性质不同而有差异。对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财产所得的来源地判定也有不同标准。

在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下,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即仅就从来源国境内取得的那部分所得,向来源国政府承担纳税义务。至于其在其他国家及其居住国的收入,则不在来源国税收管辖权行使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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