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69页(317字)

纳税人利用税收管理的漏洞,采取种种隐蔽的非法手段,逃避有关税法所规定的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具体表现在:(1)不向本国税务当局提供与税收有关的情况。(2)对收入进行不一致的分类。(3)设立假帐,掩盖收入的真实情况。(4)成本和费用的不真实扣除。

(5)虚假税收的抵免。(6)逃离居住国以免支付税款。(7)转移收入或者财产的所有权等。逃税行为为税法所禁止。

其构成要件是:(1)主体为跨国纳税人。(2)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3)实施了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4)采取非法手段。

以上4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逃税行为,有关国家可根据其国内税法或税收协定的规定,令当事人进行补税和对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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