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95页(481字)

由海关制发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办理货物进出口海关手续时填写的书面文件。

填写报关单是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法律行为,海关根据报关单和其他进出口证件、货运单据审查货物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报关单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须填具下述内容:进口口岸,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合同(协议)号,批准机关及文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贸易性质,贸易国别,原产国别,外汇来源,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输费及保险费(率),标记唛码,包装种类及件数、重量,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到岸价格,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完税价格,税则号列和税率等。

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项目包括:出口口岸,经营单位,指运港(站),合同(协议)号,贸易方式,贸易国(地区),消费国(地区),收货单位,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装货单或运单号,收结汇方式,起运地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货名规格及货号,标记唛码,件数及包装种类、数量、重量,成交价格,离岸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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