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05页(213字)

海关对租赁合同项下进出境货物实行的监管。

海关对从国外租赁、租借进口以及向国外出租的货物,视同一般进出口货物,验凭进出口许可证、租赁合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进出口手续。租赁进口的货物,海关按审定的货物正常租金作为完税价格计征关税,复运出口时免税验放。租赁或租借进口的机械设备,若用于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项目,用所得的加工费或生产的商品偿付设备租金的,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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