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74页(374字)

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分为两种:(1)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2)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其作用是使双方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如果发生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争议事项,应以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与仲裁程序、裁决的效力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附属于合同的仲裁协议也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一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无效,均不影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