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1页(1010字)

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际上,由于各证券交易所有各自的管理规则和股票上市条件,所以,并非所有能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有资格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依公司法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伪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境内上市的程序:(1)提出改组为上市公司的申请,并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成为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预选企业。

(2)选聘中介机构。

(3)制定改制、公司重组的总体方案,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

(4)向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提出股票发行的申请,并获得复审批准,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并得到其承诺。(5)聘请转制辅导机构,进行发行及上市辅导。

(6)发行股票,编制股东名册。(7)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8)申请设立登记。(9)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境外上市的程序:(1)提出改组为境外上市公司的申请,逐级审查,经国务院证券委批准。申请要点包括:到境外上市的必要性;到境外上市的可行性;筹资规模的初步设计;上市地点、上市方式的初步设计;其他事项。(2)选聘转制辅导机构,进行转制辅导。(3)制定改制总体方案,并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认可。

(4)聘请中介机构,准备发行和上市申请。(5)设立公司。(6)申请登记注册,然后领取公司营业执照,标志着股份公司依法设立。(7)提出增资扩股并向社会募集股份的申请,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8)提出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如果是在境内外同时上市,还须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并得到复审批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