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企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0页(1368字)

由两个以上单位或劳动者全员入股占有生产资料,独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实行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是中国农民在农村改革开放中结合股份经济和合作经济的特点而进行的体制创新。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在农村得到了长足发展,走出了一条农村工业化的新路。

但在创建乡镇企业时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因此以资金入股、以劳代资入股等方式筹集资金或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做法,以及带有资金联合和劳动联合的多种经济联合体相继出现,其中股份合作经济就是各类经济联合体的代表。

这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主要发祥于20世纪80年代的温州、周庄等地,90年代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肯定,并予以支持和引导,为股份合作经济构造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从此在全国各地普遍出现。

股份合作企业主要有:乡镇股份合作企业,轻工业集体股份合作企业,城镇集体股份合作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等。

组建股份合作企业的一般过程为:制定股份合作企业章程,申报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各项登记手续。

股份合作企业一般设置四种股份:公股,包括国家股和集体股;企业股;职工个人股;法人股。

股份合作企业是由股份制和合作制这两种形式混合生长而形成的,它与两者既有同又有异。股份合作企业与合作经济的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

股份合作企业是一种企业制度,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合作社类似于非盈利组织,旨在通过服务使成员权益最大化。

(2)经营领域不同。股份合作企业经营领域广泛,遍及生产、流通、服务等领域,而合作社主要局限于流通、服务领域。

(3)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合作企业按资分红与按劳分配结合,而合作社主要以按劳分配为主,股金分红受到限制,在盈余分配中是辅助性的。(4)联合的侧重点和紧密度不同。股份合作企业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并重,合作社侧重于劳动联合。(5)开放程度不同。股份合作企业是全面社会化的,而合作社基本是封闭的,只面对入社的成员。

股份合作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在于:(1)联合的性质不同。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劳动联合为基础的资金联合。

而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是资金的联合。

(2)所有制实现形式不同。股份合作企业的原企业所有制性质基本不变,而股份制企业不再按所有制划分,一律统称为股份制企业。(3)股权设置不同。

股份合作企业有多种股权,但不发行股票,而股份制企业不设企业集体股,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入股者权力不同。

股份合作企业股份份额不决定入股者的地位和权力,而股份制企业行使一股一票的表决权。(5)分配方式不同。

股份合作企业以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方式分配,而股份制企业则完全按股金多少分配。

股份合作企业具有合作经济与股份经济的双重特性,可以更好地发挥股份经济和合作经济的优点,克服两者的不足,同时股份合作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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