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企业
书籍:企业管理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7页(608字)
生产资料集中程度较低,经营规模较小,介于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的企业。
中型企业的主要优点是:(1)基本建设投资较少,建设周期较短,资金回收较快。(2)生产经营比较灵活,适应性较强。
(3)有利于建设品种单一的零部件专业化或工艺专业化企业,与大型企业分工协作,参加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4)建设所需技术设备、技术力量以及其他资源均较容易解决,有利于调动各地办企业的积极性。
中型企业的不利因素主要是:技术装备水平一般较低,技术力量一般较弱,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如同类大型企业。
1999年以前我国划分中型企业的标志是:(1)生产能力。如年产钢10万吨~100万吨的钢铁企业,年产原煤200万吨~500万吨的煤炭企业,年加工原油50万吨~250万吨的炼油企业,年产汽车0.5万辆~5万辆的汽车制造厂;年产水泥20万吨~100万吨的水泥厂等为中型企业。(2)装机容量或设备数量。如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25万千瓦的发电厂,纱锭在5万锭~10万锭之间的棉纺厂等为中型企业。(3)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原值在800万元~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为中型企业。按1999年新的划分标准,年销售额和资产均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