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本位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06页(580字)

中国当代着名经济学家蒋一苇于1979年提出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要以企业为基准,根据一个具有活力的企业的要求来设计宏观管理体制的理论。

它的中心思想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基本单位仍然是具有独立性的企业;企业必须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市场供求状况,对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可以自行增减、选择,具有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的条件;在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下,企业应当具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在经济方面应是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对企业的领导采取经济手段。蒋一苇在这个理论中将经济体制分为:国家本位制、地方本位制和企业本位制三种模式。他认为前两种模式不符合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因此应该以企业为本位进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使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作为政权组织的国家,对企业监督和管理,不是从企业内部直接指挥企业的日常活动,而是从企业外部实施监督和管理。国家对企业的宏观控制应主要采取以下四种经济手段:制定经济政策,实行经济立法,制定经济计划,运用经济杠杆。企业本位论的提出,在经济理论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它不仅给社会主义企业进行了定性和定位,而且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新的改革思路,促进了我国经济改革理论研究的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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