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竞争战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23页(817字)

也称通用竞争战略,指在与产业竞争力量的抗争中,使企业建立稳固的地位,从而赢得高人一筹的投资收益率的内在一致的基本战略模式,包括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别化战略(又称别具一格战略)、集中一点战略(又称专一化战略)。

它是由美国竞争战略学家波特(M.E.Portr)在其着作《竞争战略》中首先提出的。总成本领先战略是指在一产业中以低成本取得一个领先的地位,并按照这一基本目标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针;差别化战略是将产品或公司提供的服务差别化,树立起一些在产业范围内具有独特性的东西;集中一点战略是以某个特殊的顾客群、某产品线的一个细分区段或某一地区市场为主攻目标。波特认为,三种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不同的资源和技能,同时也意味着在组织安排、控制程序和创新体制上的差异。

一般竞争战略在实际中应用所需的条件见表3-1。

表3-1

一般竞争战略的实施并非没有风险。从根本上看,实施一般竞争战略的风险有两种:一是未能获得或保持战略优势,二是既定战略带来的战略优势的价值会随着产业演变而发生变化。

一般竞争战略是建立在波特产业竞争的五种力量分析模型基础上的,它是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S-C-P架构,即结构-行为-绩效框架)对企业战略的一个重要贡献。但后来的研究者认为,它在以下方面具有局限性:(1)成本领先并不一定能保证获得可持续的成本优势,并且成本领先仅能适用于特定行业中的少数企业,它不是适用于整个行业的战略;(2)波特用能否比竞争者定高价的能力来定义差异化,但实际上公司可能会以与竞争者一样的价格提供一种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增加市场占有率和增加销售量;(3)低成本和差别化战略并非一定不能同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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