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4页(213字)

1975年12月由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总裁共同签署的有关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合作管理的协议。

主要内容有:(1)监督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是地主国与母国的共同责任;(2)对海外分行资金流动性的监督主要是地主国的责任;(3)对海外分行偿债能力的监督主要是母国的责任;(4)加强地主国与母国间主管当局合作。1982年安部诺西亚诺银行的倒闭事件发生后,该协约被修订为“银行国外分支机构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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