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70页(826字)
关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及其规律的学说。
发展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探讨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的途径。发展经济学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末,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40年代末至60年代后期。在这一阶段,发展理论强调资本积累和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性。其理论大致可分为三类:(1)以“贫穷的恶性循环论”为依据的发展理论。认为只有打破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上的恶性循环,才能摆脱不发达状况。
代表论有: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论”,莱宾斯坦的“临界最小努力论”,纳克斯的“平衡增长论”,以及奈尔逊的“低水平均衡陷阱论”;(2)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指出同时存在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两种经济部门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主张利用农业部门的隐蔽性失业者去支持现代工业部门的生产,以增加资本积累。这一理论后经费景汉和拉尼斯的补充和修正,形成所谓刘易斯-非拉尼斯二元经济发展模式;(3)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理论。把后凯恩斯主义的动态分析,应用于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研究是这一理论的特色。第二阶段始于70年代。这一阶段发展经济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扩大了研究范围。
越来越多的发展经济学家指出,发展中国家以往的发展情况表明,单纯强调工业化,追求高速度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这一阶段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有如下特点:(1)强调收入分配。认为经济增长会自动地从最初的受益者扩散到其他社会成员,或从最初的受益地区自动向四周扩散;不赞成经济发展等于经济增长的观点,因为大量事实表明,某些国家在经济实现增长时,仍有许多人生活没有得到改善;(2)注重非经济因素的分析;(3)从探讨一般性发展理论转为对具体国家和地区发展问题的研究;(4)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学者开始从事发展理论的研究。最有影响的是“拉丁美洲派”,他们极不赞成西方学者的“内因主导论”,强调“外在因素”,即现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是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