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平衡大都市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81页(362字)
在巴黎以外的地区确定的一级大城市或城市群。
他们的作用在于削弱巴黎的吸引力,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平衡法国城市空间结构及地区经济,故名。20世纪60年代初期,法国领土整治部际委员会提出三条确立平衡大都市的原则:(1)创造对巴黎具有反磁力的人口平衡因素;(2)建立经济发展中心,带动和促进该地区的发展;(3)摆脱在提供服务和决策上对巴黎的依赖。1963年法国国会批准了建立平衡大都市的政策。据此,领土整治部际委员会于60年代后期确定了8个平衡大都市:里尔-鲁贝-图尔昆、南锡-梅斯-提翁维尔、斯特拉斯堡、里昂-圣太田-格勒诺布尔、马赛-埃克斯-罗纳河三角洲、图卢兹、波尔多、南特-圣纳泽尔。他们都位于法国的边缘地区。目前法国的人口流动及经济活动计划都得考虑平衡大都市的存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