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扩大农机作业计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20页(205字)

日本1979年《促进扩大农业机械作业范围实施纲要》第5章事业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批准中规定,第2章事业的实施主体首先应听取有关农民的意见,然后制定事业实施计划,并向市、镇、村长上报。如果事业跨市、镇、村在2个以上,则向主要的市、镇、村长上报。知事在上报前项的事业实施计划时,应对其进行审查,认为该实施计划与事业的宗旨一致时,首先与地方农政局长协商决定,再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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