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32页(353字)

亦称工业附加值。

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未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西方统计学界十分重视这个指标,认为它能准确反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理想的价值指标。各企业增加值的总和中没有重复计算。

工业增加值的应用很广,是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工业生产指数、工业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的重要依据。

其计算方法可以从生产及收入两个方面进行:(1)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生产消耗的原材料、燃料价值和包装费用-由外单位完成的作业、修理和维护的工作量价值-未曾加工而发货的外购产品价值-外购电力费等。(2)工业增加值=工资+利润+税金+提取的福利基金+其他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工业增加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费等于净增加值。西方国家计算的净增加值相当于中国的工业生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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