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34页(314字)

为公众提供一定服务的企事业,包括公共运输、电话和电报,提供动力、供水、供热和照明以及卫生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在当今世界的多数国家,这种企事业都是国有和国营的。但也有些国家,比如在美国,这些企业则大都是私有的,只是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下进行经营。

由于这些企业一般都规模较大、社会需求大、需要投资多,其天生就有着强垄断趋势。

所以在实行私有制的情况下,都对这些企业实行严格的控制,以使其能以公平的价格,保证为所有顾客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

为此,在美国各州都设有为这些企业制订规章制度的委员会。美国联邦政府也设有州际商业委员会、民用航空委员会、联邦动力委员会、联邦交通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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