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248页(468字)

海关根据国家公布的关税法和海关税则,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课征的税。

关税种类繁多:按征收对象分,有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按征税目的分,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按差别待遇分,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遍优惠制;按征税的标准分,有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按对外通商条约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按关税的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有名义关税和有效关税。关税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又是一国实现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国家可通过实施或取消某种关税,提高或降低关税税率来调节进出口贸易,调整本国与他国的经济关系。二次大战前,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竞相提高关税、高筑关税壁垒。

1947年以来,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主持下,举行了七次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关税的范围在6万个税目以上,涉及的商品占世界贸易的85%以上。现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之间的平均关税税率发达国家已从40%以上降到4%左右,发展中国家下降到13%左右。

尽管如此,关税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中仍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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