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52页(318字)

全称“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航运立体组起草,1978年3月在汉堡召开的有78个国家代表和15个国际组织参加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会议通过。规则共分七部分,34条,并附有一份共同谅解。它反映了《海牙规则》制订以来世界政治、经济及航运科技、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对海牙规则做了重大修改。它对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赔偿责任、责任限度进行了调整,废除了海牙规则对承运人有利的17条负责条款,在平等的基础上确立了船、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阅“海牙规则”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