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作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10页(669字)

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工作量,包括建筑工作量和安装工作量,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调查时期内完成的建设项目的价值,加上在调查期末正在建设但未完成的建设项目的价值,减去调查期初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的价值。

建筑工作量(建筑工程)包括:(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设、油饰工程的价值,列入建筑工程预算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的价值;(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以及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和金属结构工程的价值;(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汽、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的价值;(4)矿井的开凿、井巷的开拓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和天然气钻井、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防洪等工程的价值。

安装工作量(安装工程)包括:(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联的工作台、梯、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的材料费和安装费。

(2)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工作的调试费。安装工作量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和投料试运转工作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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