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34页(554字)

或称国民经济管理体制。

指在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中划分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和职责,处理它们之间的经济利益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它包括计划、财政、物资、劳动、物价、基本建设等各方面管理体制。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方法为特征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诸多方面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忽视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在分配领域中未能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其实质就在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质,使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发挥作用,从而窒息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正因如此,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都相继对原有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并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新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不同。前者作为经济管理制度的总和,主要反映的是经济管理中各种经济部门、机关和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后者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生产关系的总和,则主要反映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相互间的关系。当然,经济体制也在某些方面反映生产关系(即反映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但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协调各经济单位的运行,以保证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而经济制度的主要功能则在于确立某种生产关系,以规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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