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苏英法四国柏林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57页(295字)

1971年9月3日签订,次年6月3日生效。

协定共有3条和4个附件。主要内容:(1)四国一致同意在柏林地区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仅用和平手段解决争端;(2)四国政府保留和尊重对该地区各自的和共同的权利和义务;(3)苏联将不阻挡西柏林与联邦德国经过民主德国领土上的各种交通往来和人员往来,不干预西柏林与东柏林和民主德国的电话通讯联系等;(4)西柏林不是联邦德国的组成部门,但联邦德国政府在外国代表西柏林及其领事关系。协定既缓和了四国在柏林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又缓和并改善了两个德国的关系和欧洲紧张局势,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召开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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