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人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43页(611字)

1918年初~1920年1月营业的国家银行,也是苏联惟一的一家银行。

1918年初,根据银行国有化法令由苏俄国家银行与国有化的私人股份银行及其管辖行合并而成。隶属于财政人民委员部。设有信贷、结算、出纳、国营企业拨款、合作社等处,以及中央管理局结算和信贷委员会。1918年10月共有187个分行和众多的办事处。

从这时起至1919年5月又将国库局及其地方机构、莫斯科人民银行(合作社银行)及储蓄银行并入人民银行,形成全国统一的金融机构。主要职能是根据结算和信贷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向国家机构、国有化企业、采购组织、合作社以及私人工商企业提供信贷。重点是支持国有化企业,优先向它们提供信贷,对特殊困难者发给无息信贷。其次是执行国民经济结算职能,建立非现金结算制度。

第三是执行出纳职能。根据政府规定,国家机构和国有化企业应将闲置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出纳处,通过银行进行支付,并受银行监督。

随着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银行业务急剧收缩。由于国营企业改行预算拨款制,银行贷款业务停止了;由于实行粮食摊派制,对采购组织的贷款也没有必要了;再加上货币大幅度贬值和经济生活实物化,银行信贷已经丧失了意义。

1920年1月19日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人民银行,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移交给财政人民委员部中央预算决算管理局,银行的其余职能也由后者执行。参见“银行国有化法令”、“苏俄国家银行”、“战时共产主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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