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创新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42页(751字)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
是试图以企业家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创新活动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特征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一种理论体系。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本质上是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决不是静止的。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来自企业家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的“创新”活动。
本质上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实行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是“创新”的灵魂。“创新”不同于发明,不限于发明,比发明的含义更广,包括发明被应用于生产等经济活动中去的过程。它表现为:(1)引进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2)引进新的生产技术或方法;(3)开辟新的市场或需求;(4)引进新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控制新的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自身新的组织形式或管理。他认为,创新浪潮一旦兴起,企业对银行信贷和生产资料的需求势必扩大,从而引起经济高涨;随着创新活动的扩展,企业盈利的机会开始消失,对银行信贷和生产资料的需求减少,经济相应收缩。
这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始终处于繁荣与衰退两个阶段的重复交替之中。不同的“创新”,有不同的影响程度,从而形成长短不一的经济周期。
主要有长周期(长波),50年~60年;中周期(中波),9年~10年;短周期(短波),3年~4年。他进而指出,“创新”给资本主义经济造成了私人企业家组织无法应付的新形势、技术与管理人员队伍日益扩大的两个局限性,这从客观上要求中央计划机构取代私人管理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取代企业家,资本主义随之自动过渡到“社会主义”,由国家管理、调节经济,实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凯恩斯主义的某些失灵而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