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51页(671字)

亚太地区经济论坛,也是世界经济合作组织之一。

1989年11月5~7日,系澳大利亚总理霍克所主张,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韩国及东盟六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首届部长级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立。秘书处设在新加坡。成员21个(1999年):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墨西哥、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泰国、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秘鲁、俄罗斯和越南。宗旨和任务是: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间的贸易壁垒;在促进多领域的经济合作的同时,实现本区域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平等协商、渐进的方式推进地区经济合作。组织机构有:(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3年11月,美国利用东道国地位首次在西雅图召开了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此后每年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一次例会,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中国台北作为地区经济只能派与经济有关的部长级官员出席会议)。(2)部长级会议。

每年的部长级会议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的外交部长和经贸部长参加。(3)高级官员会议(SOM)即高官会。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组成。每年召开数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沟通和协调成员间的立场与观点,为首脑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做必要的筹备工作。

(4)专题工作组和各常设委员会。主要活动有:推动亚太经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亚太地区的共同发展。

截至1998年,APEC已举行了10届部长级会议和6次非正式领导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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