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渔业研究纲要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39页(182字)

美国《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第54节规定,渔业主管部长应当为贯彻落实本法的目的、政策和各项规定制订一个综合性的渔业研究纲要。应能按该纲要的规定获取各种情况和知识,包括渔业保护及管理的统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相互依存的类及渔业的生物学研究,污染对鱼类的影响、对湿地和河口的影响及与鱼类丰产及可利用性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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