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线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8 22:52:2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20页(467字)

又称低收入水平。

根据本国生活水平、消费习惯和所谓最低消费数量,并结合物价水平规定的一个全年最低生活费用标准。美国于1964年开始制定贫困线的标准,当时规定家庭年收入少于3000美元,单身汉年收入少于1500美元者,均属于贫困线以下。

之后贫困线标准不断调整。1969年以前,根据农业部1961年的“经济食物计划”的标准规定,凡家庭的食物开支占该家庭收入1/3者,即属于贫困线以下家庭。

家庭收入越低,吃占的比重越大。按低收入家庭食物开支约占全部开支1/3计算(食物开支乘以3),即得出贫困线标准。

从1969年开始,改用消费物价指数来调整贫困线。有的国家,例如印度,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划分贫困线,而是按家庭成员每人平均收入作为划分贫困线的标准,即家庭成员每人平均收入低于规定的贫困线标准就算贫民。因为贫困家庭一般都是人口较多的家庭,因此,贫困家庭占全部家庭的百分比总是低于贫困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除了公布贫困线的总平均数之外,各国还公布按地区、种族、不同性别户主等分组所做的低收入统计。

上一篇:贫困恶性循环理论 下一篇:品质担保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