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教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5页(785字)

A.斯密对商品价值所作的错误分解的理论。

斯密从他错误的收入决定价值的理论出发,认为商品价值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地租三部分(v+m)。实际商品的全部价值应分解为c+v+m三部分,v+m只是商品中新创造的价值,斯密则把商品的总价值(c+v+m)与新价值(v+m)相混淆,抛弃了不变资本(c)。

其后,几乎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都把这个错误观点奉为正统的信条,克思讽刺地称之为斯密教条。

斯密以此教条为依据,对社会资本再生产进行分析,便不可避免地造成许多错误和矛盾。

如果商品价值只分解为v+m,就意味着一年的产品已被全部消费,没有留下可用作补偿已被消耗的生产资料,下年的再生产便无法进行。斯密虽然也感到这是一个问题,但只承认个别部门的商品价值中有不变资本部分,如农产品中包含了耕马消耗的价值,而耕马价值又可分解为工资、利润、地租三部分。

所以,从全社会总产品价值来看,最终仍只分解为三种收入。

斯密有时又企图用划分总收入与纯收入的区别的方法,把不变资本偷偷地塞进商品价值之中,认为总收入包括有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他称为资本收入。

从总收入中减去资本收入后,余下的便是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纯收入。按马克思的观点,总收入是指一年新创造的价值总和,即国民收入,其中没有不变资本的成分;纯收入则指扣除补偿可变资本后新创造的价值(m)。可见,斯密是在玩弄“收入”的字眼,混淆了资本和收入的概念。

斯密由于从商品的全部价值中抛弃了不变资本,同时又混淆了个人消费与生产消费的区别,遂不能对社会资本再生产进行科学的分析。

马克思在纠正了斯密的这两个错误之后,便创立了自己科学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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