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作均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8页(408字)

对策可以划分为合作对策和非合作对策。

合作对策与非合作对策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能,就是合作对策;反之,则是非合作对策。在对策论中,均衡是所有局中人的最优策略或行动的组合。非合作均衡是非合作对策中所有局中人的最优策略或行动的组合。

例如,两个寡头企业,如果它们之间达成一个协议,联合最大化垄断利润,并且各自按这个协议进行生产,就是合作对策,所得到的结果就是合作均衡。但是,如果这两个企业间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力,就是说,没有哪一方能够强制另一方遵守这个协议,每个企业都只选择自己的最优产量(或价格),则是非合作对策。

非合作对策均衡有四种重要的类型:纳什均衡、子对策精炼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精炼的贝叶斯纳什均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