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作对策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88页(714字)

对策可以划分为合作对策和非合作对策。

合作对策与非合作对策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人们的行动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能,就是合作对策;反之,则是非合作对策。目前,经济学中所谈论的对策论,一般指的是非合作对策,很少指合作对策。非合作对策论是关于非合作对策的分类、各种非合作对策均衡的概念及其存在性的理论。

非合作对策还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一是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从这个角度看,对策可以划分为静态对策(static game)和动态对策(dynamic game)。静态对策指的是对策中,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行动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先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动态对策指的是参与人的行动有先后顺序,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

划分对策的第二个角度是参与人对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支付函数的知识。

从这个角度看,对策可以划分为完全信息对策和不完全信息对策。完全信息指的是每一个参与人对所有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策略空间及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否则,就是不完全信息。

将上述两个角度的划分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四种不同类型的非合作对策,这就是:完全信息静态对策、完全信息动态对策、不完全信息静态对策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对策。

与上述四类对策相对应的四个均衡概念是:纳什均衡、子对策精炼的纳什均衡、贝叶斯纳什均衡及精炼的贝叶斯纳什均衡。这四种均衡的存在性先后由纳什(J.F.Nash,1928~)等人给出了证明,并给出了求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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