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产品定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344页(902字)

多种产品定价中较为常见的定价法。

当多种产品出自同一生产过程,或其中某种产品的增产,由于全厂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性而导致其他产品成本下降时,这类产品称为“联合产品”。多种产品在生产中有的是按固定比例生产的,有的则按变动比例生产。不管是哪一类联合产品,若以最大利润为目标,其定价都必须服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

固定比例的联合产品定价,必须把任何产出水平上的各产品的边际收益相加,求得总收益曲线。至于边际成本,由于这些产品在生产中难以区别开,所以无法确定成本的分摊比例,只能计算总产量(即联合产品组)的边际成本。然后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原则,就可确定每种产品的价格。如图1所示(以两种产品为例),当总收益曲线与边际成本相交时(在K点),A产品的价格为PA,B产品的价格为PB

若其中有一个产品(如B)对生产者来说为生产过剩(即mR为负)时,则该产品的价格只能在总收益最大的产量上,如图2所示,B产品价格是PB′而不是PB″

因为当价格为PB″时,销售Q2Q3产量反使总收益减少。

图1

图2

图3

在生产变动比例的联合产品时,每种产品的边际成本是可以确定的,因此在定价时,必须同时解决它们的成本与收益关系问题。图3画出了许多条生产可能性曲线(即总成本曲线)和许多条等收益直线(假设产品在竞争市场上出售)。等成本曲线和等收益线的切点,表示产品的最佳比例。

为了获得最大利润,还必须从这些切点中选择一个能保证总收益与总成本之正差值为最大的切点,即图中的H点。此时总利润为12,而其他二个最佳比例切点的总利润都只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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