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控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75页(358字)

集团银行的一种组织结构。

指一家公司通过持有股权的方式对一家或多家企业银行拥有所有权或管理权。持股公司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的,叫做多家银行持股公司;只有一家带头或“压阵”银行的,叫做独家或单一持股公司。多家和单一银行持股公司都可以包括有许多家提供同银行业务有密切关系的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附属机构。持股公司制度在美国最流行,这种情况的出现是由美国的政治、法律和银行制度所决定,是商业银行为自身的发展,回避限制开设分支行的一种策略。

其优点在于有效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抵御风险和竞争的能力,弥补了单元制不足。但是也易于形成行业的集中和垄断,不利于银行之间的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银行增强活力,所以美国大部分州政府对银行持股公司都加以某种限制,以防止垄断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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