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75页(488字)

亦称“退休基金”。

作为一种资产转移的金融中介机构,向公众提供了一种保护,即退休人员的稳定收入。雇主、工会和个人均可创设养老基金,可分成私人养老基金和公共养老基金两大类。

私人养老基金的资金一部分出自雇主,另一部分出自职工,但比例各企业不尽相同,职工参加养老基金的条件也不尽相同,一般由工会资方谈判协商决定。私人养老基金可分为保险养老基金(由保险公司经营)和委托受托人经营的非保险养老基金。

政府养老基金属社会保险计划,列入国家预算,与私人养老计划不同,这种社会保障支付的福利与参加者过去的缴款并无紧密的联系,通常实行现收现付制度。由于每年支付的养老金可以精确地预测,养老基金可以大量投资于长期证券,大量持有债券、股票和长期抵押贷款等。养老基金管理的关键是资产经营与管理:要持有预期回报率高的资产,并通过多样化经营尽可能地降低风险。联邦税收改革中规定雇主为雇员支付的养老金是所得扣除项目,另外政府还以税收减免鼓励雇员参加养老基金。美国的养老基金发展迅猛,其在金融中介资产中的份额已从1960年底的10%提高到1993年底的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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