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金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84页(424字)

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对应于“直接融资”。

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行动。金融机构发出的证券,为间接融资证券。在这种方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存款、金融债券、保险、信托等形式从资金供应者那里集中资金,然后贷给资金需求者,资金的供应者与需求者之间并不直接发生借贷联系,它们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债权、债务关系。

银行以间接融资证券集中的资金,具有信用派生职能。间接融资较之于直接融资优势明显:①体现规模经济,可以集中大量资金;②投资的专业化,减少资金融通中的风险;③银行信贷可以满足不同供需双方融资的需求,减少“时间、数量上的双重巧合”;④间接金融是直接融资的基础,支持着直接金融的发展。当然间接融资的灵活性、流动性等方面可能不如直接金融,然而现代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融资证券化的盛行,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已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优势互补,联合起来促进资金融通效率的提高,所以两种融资方式均不能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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