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484页(466字)

实现货币资金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融通资金的场所或过程。

金融市场,可以有固定地点、工作设施的场所,亦可没有固定场所,而由参加交易者利用电讯手段进行联系、洽谈,以完成交易的“无形市场”。金融市场的参加者包括个人、一般企业、政府以及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单一货币形态的资金商品,而且商品的“价格”——利率具有相对一致性。

金融市场按交易资金的种类、期限、交易方法、用途的不同通常作以下划分:①以金融工具上所约定的期限划分,可分为货币市场(1年以内)和资本市场(1年以上);②按成交后是否立即交割可划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③按交易证券的新旧划分,可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④按地理范围划分,可分为地区性、全国性及国际性的金融市场等等。但是在市场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各个部分市场往往呈现融合的趋势。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它通过加速资金周转,实现资产转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等途径,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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