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证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03页(447字)

使证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根据需要将证券按一定条件转换成其他类型证券的证券。

一般情况下,证券可换成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但有时则只能转换成发行公司的优先股或其他公司的股票。在可转换证券中,用得最多的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证券在公开发行的证券中占有重要地位,优先股的30%和债券的10%都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证券流行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当证券市场的形势不适于公司发行普通股时,公司多趋向于发行可转换证券。

②当债券市场低落,人们对普通股感兴趣时,公司要想发行债券或优先股比较困难。③可转换证券使公司支付的利息降低,从而不仅使筹资成本降低,而且使固定的利息支出变成了不定期的股息支付。④可转换证券由于具有安全性和投机性及避免通货膨胀的能力,因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很大。

可转换证券转换期限有两类:一种是永久性的,即在任何时候都可转换;另一种是在一定时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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