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84页(296字)

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后果,保险人对此负有赔偿经济损失或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有时为了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人们经常把人身保险中的保险事故称为“保险事件”。就是说,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在契约规定年限内发生死亡或继续生存,在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疾病、分娩及其所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在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及其所致的残废或死亡等,统称为“保险事件”,保险人均应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而财产保险中所指的“保险事故”,一般是说不可预料、不可抗拒、偶然发生的事故,对此,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予以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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