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森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38页(448字)

十国集团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于1971年12月17日~18日在华盛顿的史密森学会聚会,就汇率等国际货币制度问题达成的协议。

主要内容有:①美元贬值7.89%。每盎司黄金的价格由35美元提高到38美元。

美国取消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和有关的信贷规定。

②加拿大元继续实行浮动,其他主要西方国家的货币对美元升值。

③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幅度由原来的±1%扩大到±2.25%。④改变货币与黄金的平价的国家可以使用中心汇率的概念,中心汇率的改变比货币平价的改变要简单得多。

协定还要求国际货币基金就国际货币制度的长期改革进行讨论,主要问题是维持稳定的汇率制度而又使汇率有一定的灵活性,其他的问题还有黄金和特别提款权的储备资产地位及作用等。史密森协定反映了国际货币基金和大多数国家维持平价制度的愿望,但由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这一愿望未能实行,协定的有关规定也很快失效,不过中心汇率这一概念和±2.25%的波动幅度都在欧洲汇率机制中得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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